首页  学校概况  通知公告  党建工作  教育教学  招生招教  荣誉成就  年级动态  融媒体中心  办公平台  政策法规 

关于征集消防维保企业的公告

2022年10月26日 09:21  点击:[]

   由于原维保企业服务期限到期,现拟面向社会征集消防维保企业为我校提供定期消防维保服务,维保总限额为5万元,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征集报名即可入围,最终选用企业由学校根据报名情况研究选定。欢迎广大具有营业资质及能满足服务需求的企业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6日8:00-2022年10月28日17:30.

联系人:郭主任

联系电话:13963360515

报名方式:受疫情影响本次报名通过电话联系和投送电子版材料的方式报名。

电子版发送邮箱:447292102@qq.com

附件:

一、供应商报名材料清单(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2公司简介及业绩

3.消防维保相关资质证书

4.维保人员资质证书

5.最新缴税及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6.公司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附件2

二、服务内容

(一)基本情况

东营市实验中学辽河路校区、运河路校区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占地总面积15万平方米平,包含区域内所有消防设施。合约时间为一年

(二)消防维保范围及内容

消防维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05)》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

1.巡查

1.1巡查内容: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设施、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自动喷火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防火分隔设施、消防电梯、气体灭火报警系统等。

1.2 从事消防设施设备巡查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中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1.3消防设施设备巡查应明确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巡查部位、频次和内容;巡查时应填写《消防设施设备巡查记录表》。

1.4消防设施设备巡查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形成《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每月履行完维修、保养责任后制作。《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通过山东省消防设施维保监督系统制作生成,由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审核通过提交;同时打印纸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构存档一份,送我校一份,报消防管理机构一份。

2.检测

2.1单项检测应当每月至少一次,对象包括全部系统设备、组件等;联动检测每年至少一次检测,主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综合检测、评定。

2.2消防设施设备检测的人员,应当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中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2.3消防设施设备检测由消防维保单位进行并如实填写《消防设施设备检测记录表》的相关内容;消防维保单位进行维修、整改,我单位负责跟踪,监督并对检测结果评估,审定维修、整改方案。

3.维修

3.1 从事消防设施设备维修的人员,应当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技师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3.2维保公司维保人员接到设施设备故障报告(包括电话通知)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详见合同正文约定。

3.3维修期间,应采取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故障排除后应进行相应功能试验并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故障及处理情况应记入《消防设施设备故障记录表》。

4、保养

4.1对已建立台帐的设备,如进行了大中修及以上等级的维修时,需把维修情况登记到《设备台帐》中。

4.2确保消防专用工具配备齐全,消防室内有报警记录或原始打印记录单;保障消防报警打印机工作正常。

4.3及时如实填写《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下一条:校长信箱及常用办公电话

关闭

版权所有:东营市实验中学 Copyright(c)DongYing Experimental Junior School All right rights reserved 

联系地址:东营市辽河路126号(257091)      mail to dysyzx@dy.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46-8193777     ICP备案号:鲁ICP备16014514号    在线投稿  旧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