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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实验中学关于保障学生睡眠时间的规定

2021年09月20日 16:28  点击:[]

东营市实验中学

关于保障学生睡眠时间的规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文件规定,为保障学生享有充足的睡眠时间,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做如下规定:

一、 严格执行学校上放学时间规定

各年级、班级对学生上放学,要做出明确要求,并确保落到实处。避免学生早到校和晚离校。

各班级、教师不得要求学生早到校,也不得在放学后留学生开展任何工作。任何教师不得在学生非在校时间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如确有活动需要,需经年级及分管领导批准,并提前向安保处备案,并征得学生及家长同意。

家长有责任对孩子上放学时间做好监管,避免学生上学离家过早,也要对学生晚到家进行了解,与孩子一起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有异常与班主任及时做好沟通。

责任单位:各年级

二、 家校协同确保学生有规律作息

各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合理布置课外作业,严格控制作业量。教学处要做好指导,各年级要做好调研和督查,必要时做好调控,班主任也有责任与任课教师协调,共同控制好作业量。

责任单位:各年级、教学处

家长要做好学生上学期间及周末、节假日孩子作息时间的提醒和监管。一般情况,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不晚于22:00.夏季时间应保障孩子1小时左右的午休时间,冬季可适当缩短。但总体上要保障孩子每天9个小时的睡眠时间。

三、 特殊情况做好作业的主动调控

课外作业是影响学生休息的重要因素,同样作业内容产生的课业负担学生之间差异非常巨大。不管是因为作业量还是家庭或个人原因偶然导致的22:00前仍不能完成作业的,先以保障学生休息为原则,停止做作业。家长可通过字条或网络留言的方式给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做一下说明。

如果是由于学生的个体差异,无法与其他同学完成一样的作业,家长可与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达成共识,适当选择、删减或替换部分作业的自主或半自助的作业方式,形成常态方式,以保障学生睡眠及学生实际接受度为前提。教师也应根据情况,主动与家长或学生做出协商,为其制定课外学习方案。或确定作业调整方案,使更有利于学生学习或减轻负担。尽可能使学生在22:00前能休息。

责任单位:各年级

四、 共同努力呵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学生足够的睡眠时间是学生身心健康和有效学习的前提和基础,教师和家长应该加强沟通,对学生做好指导和监管,确保学生有不少于9个小时的睡眠。

德育处定期进行睡眠时间和影响要素的监控与统计。

除课外作业外,课外辅导班、网课以及打游戏等,也是影响睡眠的重要责任,家长要担负起保障孩子睡眠的责任,对具体影响孩子睡眠的因素要进行研究、取舍和处置,同时为学生营造温馨舒适的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教师应密切关注学生上课的精神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

东营市实验中学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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