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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实验中学2018年六年级招生简章

2018年07月19日 11:25  点击:[]

一、2018年招生报名时间及程序

按照《2018年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均需登陆“平台”进行报名登记,可直接上网查询东营市教育局官网“东营教育信息网”(www.dyjy.gov.cn),点击主页上的报名平台链接进行网上报名。具体登记时间和程序为:

(一)模拟报名。7月25日-30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法定监护人”)模拟网上报名,熟悉填报程序与内容,准备相应资料,所填报数据信息不保留。

(二)网上报名

网上填报,8月1日-6日。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登陆“平台”进行报名登记。网上信息登记截止时间为8月6日20:00。登记内容要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

材料审核,8月7日-11日。由主管教育部门统筹协调,我校组织实施。按照义务教育招生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的要求,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核查“平台”登记入学信息的真实性。

信息反馈,8月12日。通过“平台”反馈审核结果。登记入学资格审核通过者,法定监护人通过“平台”自行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未通过审核者,可携带相关入学材料到招生区域内学校现场报名。

通过“平台”登记入学审核者由监护人带领入学学生在8月15日到我校辽河路校区提交以下材料:报名信息登记表、入学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分别按照户口材料、住房材料、经商(务工)材料、其他材料的顺序装订)、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两张。

(三)现场报名。8月13日-15日,未登录“平台”登记信息或未通过“平台”审核的,由监护人带领入学学生携带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辽河路校区现场报名。

8月13日上午8:30--11:00,招生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春晖小学五年级毕业生;8月13日下午14:30--17:00,招生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海河小学五年级毕业生;8月14日上午8:30--11:00,招生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实验小学五年级毕业生;8月14日下午14:30--17:00,丽景小学,英才小学及招生服务区内符合条件其他学校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四)现场报名材料审核8月16日-19日,由主管教育部门统筹协调,我校组织实施。按照义务教育招生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的要求,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核查现场报名入学信息的真实性。我校汇总“平台”信息审核和现场报名信息审核结果,向主管教育部门报送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

(五)入学资格统筹审核。8月20日,主管教育部门对我校报送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统筹审核,确定我校登记入学学生名单。

(六)公示。8月21日,主管教育部门向我校反馈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将在学校网站:http://www.dysyzx.net予以公示。

(七)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2日开始,(具体时间见学校网站)向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八)阳光分班。8月25日,我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

二、入学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常住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胜利油田职工住宅区居民提供胜利油田二级单位住房证明信。(4)小学毕业证明及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

(二)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1.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1)原籍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4)小学毕业证明及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原籍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4)小学毕业证明及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

(三)材料审核要求

1.入学材料坚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出具房屋租赁许可证登记入学,经核查持有人在东城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租赁许可证报名入学,按登记房产地址入学。

2.在东城购房而户籍不在东城的居民,适龄儿童、少年可回户籍所在地入学,也可按照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入学。已购房并实际居住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在东城经商或务工、户籍不在东城的东营区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提交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籍户口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经商或务工证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

3.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的,可不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由主管教育部门按规定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4.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现场报名时需要领取、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两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两张。材料原件、复印件分别按照户口材料、住房材料、经商(务工)材料、其他材料的顺序装订。

三、招生服务区范围(附招生范围示意图)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东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2018年招生服务区为:

(一)荣乌高速公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开发区西界水系以西、南一路以北和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胶州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及以上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二)东二路以西、黄河路以北、荣乌高速公路以东、沙河路以南的红盾小区、金盾小区、鲁班公寓、东营市公路局东营分局居民区、瑞康如意苑、惠泽小区和金山小区等居民区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

(三)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大渡河路以北、郑州路以西的胜源小区、天鹅小区等居民区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

四、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我校2018年六年级计划招生1800名学生,在辽河路校区就读。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的学生由市教育局按照适龄儿童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时间的先后,将居住时间短者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其中不能办理居住证的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入学登记使用的居住证明标注的时间排序。

(二)实施“阳光分班”。学校将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代表参与,在市教育局的监督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阳光分班。当场公布并在宣传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分班完成后,因特殊情况延误报名或转入的学生,学校按照编班程序实施电脑派位,并邀请已入学学生家长现场监督,参与监督的学生家长要在打印的花名册上签名。市教育局按照参与阳光分班花名册审核学校新生建籍,未参与阳光分班的,不予注册学籍或办理转入手续。

(三)严格审核入学材料。学校将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严格审核学生入学报名材料,不符合招生条件的不予接收。同时,还将进行入户随访,核对信息,对提供虚假入学证明材料择校的,坚决予以清退。

(四)招生报名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设任何代办机构。

(五)辽河路校区公交线路有6、103、113、118、124、128、132、152。为学生交通安全,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的只允许骑普通自行车,不允许骑电动车、变速车。

(六)报名咨询电话:6089699、6089708;市教育局:8336003、8327670。我校网站:http://www.dysyzx.net

(七)其他有关要求,按照《2018年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上一条:东营市实验中学2018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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